为什么暂估入账不作应交税费的会计分录

为什么暂估入账不作应交税费的会计分录
  • 暂估没有取得发票,因此不能作为进项税、待抵扣以及待认证
  •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1.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目。

    2.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3.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X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X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

    4.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料等"。

    5.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 暂估没有取得发票,因此不能作为进项税。你可以这么理解,进项税多了,相当于资产,资产确认是要谨慎的。不能高估。
  •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期末货已到,发票...

  • 暂估入账金额不应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暂估入账金额,比如: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实际到账金额,取得进项发票或抵扣凭证,再进行进项税额分离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原材料

  • 暂估入库是不是应该计不含税价一、暂估入账的暂估价是不含税的.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故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二、具体会计分录如下:1、暂估入账时: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2、暂估入账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

  •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等 暂估入账有助于企业及时反映货物的入库情况,避免因未及时入账而造成的账实不符。需要注意的是,暂估的金额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调整,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暂估方法。例如,如果货物的数量和价格较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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