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收回的借款是计入营业外支出嘛,要做纳税调整吗

无法收回的借款是计入营业外支出嘛,要做纳税调整吗
  • 无法收回的债务做营业外支出是错的,应按照一定的方法(如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无法支付的债权(一般在三年以上)做营业外收入是对的,借“应付账款等”,贷“营业外收入”,最后根据利润情况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法收回的借款,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 无法收回的债务做营业外支出是错的,应按照一定的方法(如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无法支付的债权(一般在三年以上)做营业外收入是对的,借“应付账款等”,贷“营业外收入”,最后根据利润情况缴纳企业所得税。无法收回的借款,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摘要】
    无法收回的借款是计入营业外支出嘛,要做纳税调整吗【提问】
    无法收回的债务做营业外支出是错的,应按照一定的方法(如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无法支付的债权(一般在三年以上)做营业外收入是对的,借“应付账款等”,贷“营业外收入”,最后根据利润情况缴纳企业所得税。无法收回的借款,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回答】
    税法如何确定对外借款无法收回?【提问】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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