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应如何填写?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规定:“七、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6栏的‘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份数’和‘金额’数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2、3、5栏有关数据中不反映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及本公告第四条有关规定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7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税额’栏。”
省级税务机关负责根据试点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扣除方法,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则定期或按地区发布统一或特定的扣除标准。纳税人对扣除标准如有疑义,可申请重新核定,税务机关将在30日内答复。此外,纳税人需要在申报期内提供《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给税务机关,以进行定期监管和纳...
1、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的计算: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税额;2、具体会计处理:借:原材料等{发票注明金额x(1-1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注明金额x13%)贷:银行存款(发票注明金额)3、《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
法律分析: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38号公告的内容是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相关的规定抵扣。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仍按...
一、正文回答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一般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相关部门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购进农产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均适用相关法律。二、分析...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3、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