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加工化妆品,谁是增值税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甲既是增值税纳税人,又是消费税纳税人。
乙是增值税纳税人,但是承担代扣代价消费税业务。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甲委托乙加工化妆品,乙是增值税纳税人,同时是消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除个体经营者外)。甲是消费税纳税人。
- 甲委托乙加工,是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乙提供了加工劳务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乙只是代扣甲的消费税 - 乙(也就是受托方)是纳税人,甲(也就是委托方)是负税人
甲委托乙加工化妆品,乙是增值税纳税人,同时是消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除个体经营者外)。甲是消费税纳税人。
委托代工,对方会收你加工费(增值税),代收你消费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于收回的物资已在生产环节即委托加工阶段征税,因此,在收回物资后到销售时,已不属于生产环节而处于待流通阶段了,不再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了,所以,收回物资已交的消费税应当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注意,由于收回物资的生产不是...
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高档化妆品A为例,发出材料成本4000元,加工费800元,乙公司同类高档化妆品A售价8000元。乙公司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发出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4000元,贷记“原材料”4000元。确认加工费用与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800元(加工费),“应交...
针对消费税而言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是纳税人,除个体工商户外,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如果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委托方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缴纳消费税 针对增值税而言 受托方是纳税人
委托加工如果是非消费税的物品,委托方和受托方交增值税就可以了;如果委托加工的是消费税的物品,委托方和受托方除了交增值税外,受托方需要代扣代缴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