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开发软件在增值税方面有哪些优惠
-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可以开具专票,去税局申请退税。
退税的前提条件:
①退税企业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软件产品必须是企业自行开发生产的,外购软件(视同硬件)不得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③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④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必须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培训费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软件转让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不征收增值税。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
软件开发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税收方面可能有以下优惠:1.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一定比例。3.如果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例如,某软件...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软件转让 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
1.增值税方面,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2.企业所得税方面,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15%的优惠税率。3.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不作为...
法律分析:1、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175%进行加计扣除。2、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等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