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借款费用在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

什么借款费用在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
  • 最新《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 根据规定: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2、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

  • 答: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 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 个人借款给非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债权性股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后期通过折旧的方式予以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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