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关于借款费用在所得税中如何扣除?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7号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7号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 一样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1、你公司没钱经营,向银行贷款,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就不需要资本化,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上可按照比例税前扣除;
2、比如你公司要盖个大楼,没钱,向银行贷款;向这中为了盖大楼向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就要计入大楼的成本,这就叫资本化。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
借款费用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答案是,可以扣除,但需遵循一定条件。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其中,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七条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用以后年度的借款偿还以前年度的投资款,以后年度的借...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章主要涉及借款费用和租金支出的处理规则。第三十三条详细阐述了借款费用的范围,包括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与债券相关的折价或溢价摊销、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摊销以及外币借款产生的差额作为利息费用调整额。第三十四条明确了经营性借款费用的扣除标准。符合条件的利息支出可以直...
答:企业向个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据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 发票,取得正规发票,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