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多了,月末怎么处理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提多了,就放着,有安全设施费用,再列进去。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提的
- 您好!
一、土地增值税,项目未清算前属于预缴,要做提取、结转、缴纳分录。
二、《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税法中明确指出了纳税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取得预收账款时必须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收到的预收款金额。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并没有对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预收款计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
目前房地产企业结合实际核算营业税的方法,按预收账款科目当期的发生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年度终了,对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转入当年销售收入,并将已缴纳的税金转入本年利润,反映在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栏,就是借“本年利润”,贷“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的期末余额里,对此部分计提的税金在编制报表时,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应并入其他流动资产反映,对此部分已缴纳的税金则反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
三、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中明确: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
望采纳,谢谢
目前房地产企业结合实际核算营业税的方法,按预收账款科目当期的发生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
不用处理,按现行税务法规,题主所描述的业务不存在调整的问题。
不算收入。安全生产费年底多提的部分红是个人所得了,开红字再重新开,不计入今年的收入中。费用当年度已计提而于年末仍留存余额的,在年末应予红冲,不得多列支当年度费用。
1、继续用于安全生产再投入;2、用于员工职能技术再教育;3、可以提取不超过10%的资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费产生的纳税差异应通过递延所得税科目核算 期初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期发生大于计提,应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