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子女教育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算是其他福利费吗?有文件依据吗?

外籍子女教育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算是其他福利费吗?有文件依据吗?
  •   对个人所得税部分,一般老外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学费,都可以凭发票免征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方面,你说的国税发〔1999〕799号 已经失效,应当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有关规定。新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综上,我认为外籍子女教育费不包括在福利费的范围内,不受14%比例的限制。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