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企业是否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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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根据通知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不适用核定征收。总结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号),汇总纳税企业因所得 税收入涉及到跨区利益,需要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准确计经营成果,因此不适用核定征收。这体现了税务机关对汇总纳税企业...
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企业不得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汇总纳税企业不得实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对于这类企业而言,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所得税将违反相关规定,需选择符合税法要求的其他征收方式。
不可以。汇总纳税企业不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吗。作为汇总纳税企业本来就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什么是汇总纳税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企业征收所得税的情形包括。1、享受《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法律主观:在我国虽然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但是有些企业是不能够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一、什么企业不允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金融企业银行、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