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签的合同并已履行完毕,营改增后开专票,可以抵扣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可以,合同什么时候签的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关键看合同履行的期间实在营改增之前还是之后,只有之后的业务才能抵扣。
- 是可以的。
不可以,合同什么时候签的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关键看合同履行的期间实在营改增之前还是之后,只有之后的业务才能抵扣。
法律分析:5月1日前签订合同已开工且完工但未开票的工程项目,要看合同付款日期是否在5月1日前,如果是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不是,再看施工方是否选择简易征收,如果是,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实施后,未完工的工程待完工能否开营业税发票的回答如下:5月1日前签订合同但未开工的...
对于在5月1日前签订合同已开工且完工但未开票的工程项目,需考虑合同付款日期和施工方是否选择简易征收。若合同付款日期在5月1日前,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合同付款日期在5月1日后且施工方选择简易征收,则可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改增实施后,对于未完工的工程待完工时开票情况,我们需关注...
过渡期间三种发票不能抵扣1)营改增前购买,税改后收到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营改增前购买,税改后付款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
“营改增”过渡期间不能抵扣的情形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有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