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签的合同并已履行完毕,营改增后开专票,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之前签的合同并已履行完毕,营改增后开专票,可以抵扣吗?
  • 不可以,合同什么时候签的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关键看合同履行的期间实在营改增之前还是之后,只有之后的业务才能抵扣。
  • 是可以的。
  • 法律分析:5月1日前签订合同已开工且完工但未开票的工程项目,要看合同付款日期是否在5月1日前,如果是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不是,再看施工方是否选择简易征收,如果是,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实施后...

  • 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的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

  • 针对建筑工程老项目,施工企业5月1日以后对老项目计税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11%,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3%。一般纳税人以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以及营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可能有两种...

  • 营改增之前签订购房合同,营改增后进行过户,只要符合条件,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购房合同是根据《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

  • 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对于营改增之前的工程是老项目,施工过程中营改增前的合同现在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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