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的境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的境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按照分国不分项的计算办法,该企业汇总计算缴纳所得税的程序和结果为:应纳所得税总额=(200+120+80)×33%=132万元。A国分支机构税额抵扣限额为:132×(120÷400)=39.9万元。虽然该企业在A国已实际纳所得税44万元,但按照抵扣限额只允许扣除39.6万元,超过抵扣限额的部分4.4万元不能扣除。
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 = 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总额 × 来自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抵免限额的计算应分国(地区)不分项进行,且超出抵免限额部分可在连续五年内进行抵扣。若企业已在 境外缴纳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超过部分可在接下来的五年内逐年抵扣。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所称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
法律主观: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