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的疑问:跨期收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

汇算清缴的疑问:跨期收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
  • 一、跨期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从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1、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其中对(二)的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所以:
    1、租赁服务预收跨期租金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2、其他服务(包括建筑服务)需要满足发生应税服务的同时又收讫了款项或取得了相关凭据,如果只符合一个条件,那么纳税业务也没有发生。当然先开具发票的除外。
    3、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不同情况处理。
    二、跨期收入会计处理
    会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定当期收入的,所谓权责发生制就是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不在当期收付,也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与费用,即使款项也当期收付也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所以在会计处理上会计一般将跨期的收入按照合同的期限进行分割,属于当期的收入做收入,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做“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来处理。
    三、跨期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一般的收入核算企业所得税法也是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但是有例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分包规定了: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来确认收入实现,这个就是按收付实现制来了。
    另外,租金又有例外中的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取得跨年租金收入,会计处理时应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可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也可一次性确认收入,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按照合同来确认,其他跨期收入的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认。
  • 跨期费用的处理,需在汇算清缴时一次性完成。具体操作上,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算清缴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抵减。这样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费用分配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需仔细核对跨期费用的类型和金额,确保每一笔费用都得到了恰当的处理。例如,如果企业...

  • 1、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补交的所得税帐务处理 (1)提取补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利润表不修改。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和应交...

  • 对跨期的收入与费用,期末结账前必须进行账项调整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

  • 汇算清缴时如发票发票跨期,请先确认此笔所产生的费用是否是属于次纳税年度,不然就做纳税调增。

  • 10年度付上年度发生的房租费不能记入管理费用。要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同时:“借”利润分配“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所得税(汇算清缴)“贷”利润分配。发票摘要中一定要注明:其中有09年7月到12月房租费“多少钱”。10年1月到...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