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百分之50要征所得税吗?

风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百分之50要征所得税吗?
  • 你说的这个问题,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问题。
    我的看法如下——
    1、“风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即征即退50%的增值税,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
    (1)如果退税主体是非公司制企业,那么,收到的退税应当构成纳税主体的一项所得,应当交纳所得税;
    (2)如果纳税主体是公司制企业,那么,收到的退税款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收到的退税款,企业指定了专门的用途,专门用于企业的技术开发,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类似于不征税收入方式管理;对应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第二种:作为应税收入管理。无论是作为应税处理,还是作为不征税处理,一般来说,除了时间价值因素之外,纳税的实际效果基本相同。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 属于所得税免税收入,不征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 1、“风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2、即征即退50%的增值税,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1)如果退税主体是非公司制企...

  • 风力发电项目所得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根据规定,企业销售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税法也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 风电即征即退是有有期限的。目前,光伏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的有效期是2022年底,所以还有9个月左右的时间。不过还是建议光伏项目享受跟跟风电同等的税收政策待遇,将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形成长效机制,而不加时间限制。

  • 风电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不作为免税收入,需要并入当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按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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