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风电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 风电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不作为免税收入,需要并入当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按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不含火力发电)、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又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件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风能发电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风电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不作为免税收入,需要并入当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按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第八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 1、“风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2、即征即退50%的增值税,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1)如果退税主体是非公司制企...

  • 应该征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94)财税字074号

  • 风力发电项目所得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根据规定,企业销售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税法也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