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如何确定分摊?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主营软件销售,同时也出售部分软件耗材产品,但是在计算增值税时出现了无法划分进项税额的情况。请问发生此种情形时应如何确定分摊进项?
专业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
比例分摊法,成本比例法。1、比例分摊法:将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各个项目中,根据分摊比例来确定每个项目的进项税额。2、成本比例法:根据各个项目的成本占所有项目总成本的比例,来分摊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
一是一般纳税人兼营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而无法划分即征即退项目、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的,可以比照该公式进行划分: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当期全部+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该通知第二十七条规定:"已抵扣进...
若当期无法明确划分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万元×(5÷10)=5万元。这表明,在这种情况下,简易计税和免税项目占用了50%的建设规模,因此相应的进项税额也应占50%。该公告旨在解决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时进项税额划分的问题,确保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