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

如何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
  • 第一,准确筛选纳入计算范围的进项税额。
    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入原材料时,没有明确用途,即没有明确是用于应税、免税还是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并且在使用时既用于应税,又用于免税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又无法划分混用的进项税部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计算公式要求,应该将当月移送使用的可以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剔除,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实际耗用原材料进项税)―当月可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第二,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在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不少企业将取得的免税收入或者非应税收入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第三,注意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是一般纳税人兼营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而无法划分即征即退项目、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的,可以比照该公式进行划分: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或者按简易办法征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二是按照公式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时,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中不包括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项目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混用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不需参与进项税划分。
    三是出版物进项税额划分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广告收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8号)规定:确定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凡文化出版单位能准确提供广告所占版面比例的,应按此项比例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因此,对于出版物无法划分的进项税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而不应按销售货物、提供非应税劳务的收入比例划分
  • 当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如自然灾害导致的货物损失时,与之相关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非正常损失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联,因此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可抵扣的范围。这类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处理。三、未经认证或未符合相关规定的进项税 企业在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如果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这意味着,如果企业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不是用于产生增值税的经营活动,或者这些商品和服务享受了增值税的免税待遇,那么相关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2.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 非应税项目指的是与应税业务无关的支出或业务活动。企业购买的货物或接受的服务如果与应税项目无关,那么与之相关的进项税也不可抵扣。比如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如果属于员工福利等非生产、非经营相关的支出,其进项税就不能抵扣。3.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服务所...

  • 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以及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但留抵税额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用于个人消...

  • 十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十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十七、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十八、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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