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本年度应纳税额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本年度应纳税额为限;本年度应纳税额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为限。纳税人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人本月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提供增值税退还政策。该政策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可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本期应退增值税额等于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月应退增值税额等于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乘以本月...

  •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 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

  •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

  • 年度已缴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

  • 01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优惠措施: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以及残疾人就业人数确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金额。申请条件:①盲人按摩机构每月安排的残疾人不少于5人(含),且残疾人人数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且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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