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六、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十二、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执行财税〔2007〕92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生的应退未退的增值税余额,可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提供增值税退还政策。该政策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可申请退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本期应退增值税额等于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月应退增值税额等于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乘以本月...

  • 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我国为了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单位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待遇。一、政策适用范围 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主要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

  • 安置残疾人就业能享税收优惠,具体如下:每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额度,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地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6倍确定。然而,该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残疾人员工的工资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以减轻企业的税负。这意味着,企...

  • 1、增值税,优惠措施: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以及残疾人就业人数确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金额。申请条件:①盲人按摩机构每月安排的残疾人不少于5人(含),且残疾人人数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且其他单位为不少于10人(含...

  •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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