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协定中所称的“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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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一、“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 十二、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4月1日及以后发生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一、“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 十二、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4月1日及以后发生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事项。”
一、“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这类公司仅在...
所谓的择协避税就是跨国企业为了刻意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通过设立导管公司的形式利用协定的优惠条款和各国间双边税收协定的差异进行的税收规避。在2008年4月我发表在 税务报的《股息收入纳税善用税收协定》的文章中,就提到为防止择协避税问题,我国税务机关肯定会出台关于实际受益人的相关解释。今年,...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申请人通过代理人代为收取所得的,无论代理人是否属于缔约对方居民,都不应据此影响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第一条规定,“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