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综合资源利用的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吗? 有什么相关文件?

请问综合资源利用的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吗? 有什么相关文件?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矿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其掺合比例不少于30%),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物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企业综合利用减免税的范围是: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产品以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2、废渣的综合利用是指:利用工矿企业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末、粉尘、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3、废液的综合利用是指:利用工矿企业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4、废气的综合利用是指: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焦炉气、高炉放散气等生产的产品;5、利用工矿企业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热力和电力;6、利用盐田水域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业所生产的产品;7、利用林木采代、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 1、《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
    2、《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以下简称《目录》)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矿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其掺合比例不少于30%)...

  • 1.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根据该政策,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

  • 1. 对于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其收入将按90%计入收入总额。需注意,原材料占比必须不低于《目录》规定标准。2. 企业享受优惠无需提前备案,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需自行判断...

  •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1、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等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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