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与开发票名称不一致存在什么风险?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合同上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公司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然税务会认为有买 的行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4、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5、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6、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7、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只有事实清楚,合同上的货物名称与实际货物名称相符就没有事的。你走法律途径要以合同为依据,不要以发票为依据,等法院欠款的事确定下来后,再说发票早已开具,虽然发票上的货名不同,但实际上就是指这批货。
法律主观:开票名称和合同名称不一致的,需要重开。如果是是先签订了合同,后期业务发生变化了,导致给对方开的发票明细和合同不一致了,这时候最好找到对方公司做合同变更和补充。否则税局检查会有风险,会被认为是虚开发票。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
法律分析:需要重开的,否则,没有效的,合同上的货物名称与实际货物名称一定要一样。如果发票和合同的签订方名称不相符合,不管是开具发票的单位还是收取发票的单位的会计做帐都不符合规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将发票作废重新开,也可以将合同重新签订。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第...
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合同上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公司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然税务会认为有买 的行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
需要重开的,否则,没有效的,合同上的货物名称与实际货物名称一定要一样. 如果发票和合同的签订方名称不相符合,不管是开具发票的单位还是收取发票的单位的会计做帐都不符合规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将发票作废重新开,也可以将合同重新签订. 确认合同效力首先应明确合同性质.当合同性质发生争议时,应从...
发票抬头名称与合同不符,可以将发票作废重新开。发票上的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合同上合同章可以是公章司名称三者必须一致,不然税务会认为有买 的行为。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