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税收协定的协定税率

双边税收协定的协定税率
  • 税率  与下列国家(地区)协定  0% 格鲁吉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50%股份并在该公司投资达到200万欧元情况下) 5% 科威特、蒙古、毛里求斯、斯洛文尼亚、牙买加、南斯拉夫、苏丹、老挝、南非、克罗地亚、马其顿、塞舌尔、巴巴多斯、阿曼、巴林、沙特 5%(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10%股份情况下) 委内瑞拉、格鲁吉亚(并在该公司投资达到10万欧元)(与上述国家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10%情况下税率为10%) 5%(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情况下) 卢森堡、韩国、乌克兰、亚美尼亚、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爱尔兰、摩尔多瓦、古巴、特多、香港、新加坡(与上述国家(地区)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25%情况下税率为10%) 7% 阿联酋 7%(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情况下) 奥地利(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25%情况下税率为10%) 8% 埃及、突尼斯、墨西哥 10% 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德国、马来西亚、丹麦、芬兰、瑞典、意大利、荷兰、捷克、波兰、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匈牙利、马耳他、俄罗斯、印度、白俄罗斯、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葡萄牙、孟加拉、哈萨克斯坦、印尼、伊朗、吉尔吉斯、斯里兰卡、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摩洛哥、澳门 10%(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10%股份情况下) 加拿大、菲律宾(与上述国家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10%情况下税率为15%) 15% 挪威、新西兰、巴西、巴布亚新几内亚 15%(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情况下) 泰国(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25%情况下税率为20%)

  • 与上述国家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10%情况下税率为10%) 5%(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情况下) 卢森堡、韩国、乌克兰、亚美尼亚、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爱尔兰、摩尔多瓦、古巴、特多、香港、新加坡(与上述国家(地区)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25%情况下税率...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但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若非居民企业来自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的国家,即可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协定税率通常会低于10%,经企业申请与税务机关审核,可获享受。对于来自香港的公司,其在 ...

  • 都有许多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因此,在缔结双边税收协定时, 要求资本输出国提供税收饶让抵免,把 税法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减免税以及在税收协定中接受限制税率所减少的税收,由对方国家视同已征税给予抵免。当然,在同发展 家缔结双边税收协定时,也可以实行相互给予同已征税抵免。

  • 同时,在我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如果是来自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的国家,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如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国家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 境内的股息、红利、利息等所得,按照相关税收协定中规定的限制税率低于10%的,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协定税率。如果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高于 ...

  • 2. 协定税率是两个或多个国家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达成的税率,它适用于这些国家之间的跨境贸易或投资。这类税率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国际贸易合作,并避免重复征税。例如,两个国家签署的税收协定可能会规定彼此间的进口商品适用特定的税率。3. 特惠税率是对某些特定对象或商品实施的优惠税率,旨在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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