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有税收优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否有税收优惠
  • 有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于不需要支付对价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即投资方取得的被投资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按原计税基础确定,对于免税合并是不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的。
  • 有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于不需要支付对价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即投资方取得的被投资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按原计税基础确定,对于免税合并是不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的。

  • 同一控制下应税合并,是指在企业重组过程中,被合并方在合并方的控制之下,并且产生的交易行为被视为应税业务进行合并的行为。以下是对该概念的详细解释:一、同一控制下的含义 在同一控制下,通常指的是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之间存在某种控制关系,例如控股关系,使得双方的经营策略、财务决策等方面受到共同的...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税规定:因有关暂时性差异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且该企业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确认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时,相关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账务处理是,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

  • 同一方控制,税法规定。1、同一方控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中,交易双方都是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交易实质上可以被视作集团内部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因此不产生新的商誉。2、根据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即被合并方应按账面价值确定其计税基础,合并方取得的资产、负债也按账面价值...

  • 不用纳税 说明: 根据财税(2003)184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同一自然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的无偿划转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的无偿划转,可比照上述规定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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