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集成电路的企业,是否还能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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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有关要求,现就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事项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明确如下:
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予以扣除。
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予以扣除。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或“五免五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法定税率是25%,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具体来说,“两免三减半”政策是指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三年按12.5%的税率征收,优惠期为五年。而“五免五减半”政策则是前五年免征所得税,后五年减半征收,优...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设计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首先,对于进口集成电路技术和设备,除特定目录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可以缩短,最短可至3年。再投资方面,投资者如果在2010年底之前以税后利润投资扩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40%或80%的企业所得税退税。对于生产线宽度小于...
答: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能享受的优惠及企业认定:进口优惠: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速折旧:生产性设备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享有与软件企业相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意味着它们在税务负担上享有优惠待遇,这将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并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针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税务机关允许其折旧年限缩短,最短可达3年。这一政策旨在加速企业设备投资的回收周期,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投资额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