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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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百条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公布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8号)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公路行业、铁路行业、民航行业和应急救援设备8大类50种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按购买价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中抵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享受优惠时间为汇缴享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公布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公路行业、铁路行业、民航行业和应急救援设备8大类50种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按购买价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
法律分析: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 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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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若购置特定设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买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若当年未能完全抵免,余额可在接下来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具体而言,企业需购买并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