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包括哪些单位?

税务系统包括哪些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
      (一)办公厅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流转税管理司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四)所得税管理司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五)地方税务司(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负责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组织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六)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提出国际间反避税措施;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办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及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业务,管理机关的外事工作;管理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七)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提出制定进出口税收管理政策、规章和办法的建议与意见;组织实施有关计划,检查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办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事项。
      (八)征收管理司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税法宣传;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
      (九)稽查局
      拟定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十)财务管理司
      管理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监督执行税务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处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组织实施国税系统的内部审计。
      (十一)计划统计司
      汇总分析全国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二)人事司
      拟定税务系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省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 解析:国家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 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征 收分局、税务所。

  • 的税务管理体系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系统采用四级架构,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税局、地市级国税局以及县级国税局。这种管理方式的特点是垂直领导,即国家税务总局对所有下级单位实行直接管理,包括机构设置、编制分配、经费来源以及领导干部职务的审批,都遵循下级服从...

  •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前身是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局级),成立于1950年,1988年改名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1993年定名为国家税务总局。详见http://www.chinatax.gov.cn/ 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

  • 1. 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国家税收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国家税务局系统设有四级机构,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和县(市、旗)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是行政单位,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2. 税...

  •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