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合伙企业税收筹划问题
- 1、有限合伙企业本身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为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若有限合伙企业向股东进行分红,法人实体股东亦无需就该分红缴纳企业所得税。2、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不允许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但须报商务部门审核批准。
- 1、有限合伙企业本身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为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若有限合伙企业向股东进行分红,法人实体股东亦无需就该分红缴纳企业所得税。2、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不允许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但须报商务部门审核批准。
- (一)增大费用
我国财务制度规定,投资者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可作为开办费,并且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于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均额扣除。投资者用于与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不得作为费用扣除。由于开办费、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筹资利息支出必须分期进行摊销,不能作为财务费用进行扣除,从而不能冲减当期的利润。因此,投资者应尽可能将开办费、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二)拆借筹资
对于任何经济主体来说,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是如此。但因筹资方式不同,企业的税负也不一样。通常,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负要轻于靠自我积累筹资所承受的税负;企业间相互拆借所承受的税负要轻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承受的税负。所以,利用拆借、贷款资金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较好的筹资途径。
(三)租用设备
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不能直接抵扣经营利润,而只能按期提取折旧。如果购买设备,投资者不仅要在前期投入较大数额的资金,而且在生产中只能按规定抵扣。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如果租入设备,承租人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其经营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因此,企业应将租用设备作为一个重要的备选方案加以考虑。
(四)利用信托
信托,即将其资产或盈利交由另一经济主体,让该受托人成为该项财产的占有者,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管理和使用这笔财产,以利于委托人的一种行为,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所指定的第三者。信托筹划是利用某一特别税收优惠地区,通过在该地区设立信托机构或者和某信托机构达成协议,让原本不在优惠区的财产挂在优惠地区信托机构名下,以利用税收优惠达到节省税收的筹划方法。
(五)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有经济联系的企业或经济机构各方为平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的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根据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收入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由于转让定价是一种人为操纵利润,减少纳税的行为,因此成为税务机关反避税的重点,企业利用转让定价筹划的空间已越来越小。
(六)挂靠设立
如投资者可以将自己的生产经营挂靠在科研单位而享受一定的免税优惠。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分设联合进行筹划,也就是将经营项目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自己负责其中的一个,将其余机构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设为他人,如自己的亲人或比较亲密的朋友,然后通过这些机构的联合经营,互相提供有利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合伙企业的税收如何缴纳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一般观点认为,合伙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轻于公司制企业。理由是:对作为投资人的自然人在税收成本上有一定差别,公司制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双重征税问题,而合伙企业只对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明确境内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早在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基于上述规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税收差别主要表现在投资人身份为自然人时。
例1:现有两名自然人拟设立一家企业,如果设立公司制企业且有所得,则其所得税综合税负为:25%+(1-25%)×20%=40%。即假定公司有应税所得100万元,先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税率按25%计算),税后利润75万元在分配给个人时,再扣缴股东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计15万元。合计的所得税税额为40万元。如果所投资公司为上市公司,则分红环节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减半征收,综合税负略低。
如果改为设立合伙企业,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利润全部分配合伙人时,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规定,假定上述利润由两名合伙人平分,则应缴个人所得税为:[(500 000×35%-6 750)] ×2=336 500(元)。所得税综合税负为33.65%。 - 楼上两位,合伙企业是典型的“先分后税”,先向合伙人分配收益,然后合伙人在根据各自情况分别纳税,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那么就是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就是法人交纳企业所得税。楼上两位引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条文,都是错误的,因为前提就错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就明确了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不适用。
-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只有这种条件下免征,有一个前提条件是直接投资,因此对于楼上所说的法人结构LP还是要缴纳税款。个人认为合伙制对于避税效果并不明显,对于基金的优势在于灵活、可操作性强。
- 都是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合伙人缴纳
关于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原则适用,即先向合伙人分配收益,随后合伙人根据个人或法人身份分别纳税。自然人合伙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楼上两位提及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条文有误,因为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不适用此法。简而言之,有限合伙企业分红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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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看,如果租入设备,承租人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其经营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因此,企业应将租用设备作为一个重要的备选方案加以考虑。(四)利用信托 信托,即将其资产或盈利交由另一经济主体,让该受托人成为该项财产的占有者,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管...
2006年,运输公司的年货运收入为3100万元,郑州合伙企业税务筹划怎么做,而运输销售公司的煤炭收入为3000万元,其他运输收入为100万元,年油耗和维修费用为1200万元,郑州合伙企业税务筹划怎么做,占整个运输收入的近40%。如果两家公司合并,结果如下:合并前:煤炭销售公司应支付增值税:60×300×13-60×200×13-60×50×7=5...
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筹划如下:1、增加企业的消费支出;2、转让定价多发生于一些产品交换或销售过程,主要是通过共同的利益,在交换时转移利润或者分享利润的方式,使之间的商品非常见的价格去转移,但是此种方法目前常被税务部门重点检查,因此使用需注意;3、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不能直接抵消税前利润,但是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