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评估价为什么最终要地税局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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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局规定地方的最低过户指导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得最低网签价,就是为了防止二手房交易环节中的偷税现象。
二手房税是按照税局的评估价收的。目前来说,评估价不是很透明。营业税:契税发票满两年是不收的,个税按照“评估价(地税的评估价)-原业主价格-合理费用”*20%,契税是家庭的“唯一住房”或者“二套住房建面小于90”按照一个点收。
地税局计税价格评估,就是运用房地产估价理论,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这个系统根据买卖双方提交的房屋产权证等资料,自动计算生成一个评估价,根据这个评估价与买卖双方提交的申报价格相比,哪个价格高,就按哪个价格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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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价与成交总价,税费标准按最高者算,指导价是税务系统对你购买的房子的指导价格,成交价是你购买房东的房子的价格,要是购买的房子高于指导价就按成交价格算,毕竟多收更好,目前郑州可以做低评估,就是市场上说的“阴阳合同”,但是在北京,上海,深圳,已经不行。
深圳上半年已经实行“三价合一”即成交价,评估价,网签价的价格统一。房改房申购协议,购房收据,产权证3者日期中有1个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如都不满足征收全额5%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北方网—武汉:买二手房缴税以后电脑说了算-二手房,说了算,评 - 一、提供、掌握支持您的主张的有利证据,如交易记录(银行打款单等)、证人、同比房房价、权威机构评估报告等等,视个案情况证据的各类是不一样的。
二、与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并提供您的所证据。注意原件的可控制性。
三、还不行的话,交税。
四、向收取税款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上级机关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五、对税务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实际中,只要您能提出真实的有关交易价的证据,税务方是有相关争议处理机制的。在复议前的争议处理或沟通中,说出您对复议及诉讼的想法,会更加引起税务方的慎重性的,一般处理效果会更好。但是,千万注意,税务方对价格方面的信息掌握也是相当全面的。再有,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交易价格是有权进行调整的。
地税局规定地方的最低过户指导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得最低网签价,就是为了防止二手房交易环节中的偷税现象。二手房税是按照税局的评估价收的。目前来说,评估价不是很透明。营业税:契税发票满两年是不收的,个税按照“评估价(地税的评估价)-原业主价格-合理费用”*20%,契税是家庭的“唯一住房”或者...
这是正常合理的,现在税务上收取房产交易相关税费都是按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做的评估报告为收费依据的。友情提醒:看下你们交易的房产有没有免税的条件,比如个税在有的情况下是可以免征的。
房子过户评估,是为了确定和核实契税、营业税的缴纳基数,所以评估是由地税局组织的。
很常见,地税部门对各区域房产价格有一定的限制、不得低于该价格,如低于的话不能受理、需要重新评估~其实、地税是扯淡、既然委托了评估公司、为啥还嫌人家出的价格低了?
你要确定:一般上门评估的都是评估公司的人,地税一般不上门,地税的系统里就有每套房子的最低纳税价格价格,你交易价格多少都无所谓最低上税都要按地税系统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