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怎么填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怎么填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式与说明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在 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二)报送要求  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 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 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复印件)。  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税款所属时期”:月(季)度申报填写月(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总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  3.“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分支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15位)。  4.“应纳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应纳所得税额。  5.“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6.“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总机构统一计算的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25%。  7.“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本税款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8.“营业收入”: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的合计额。  9.“职工薪酬”: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合计额。  10.“资产总额”: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11.“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12.“分配所得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  13.“合计”:填写上一年度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职工薪酬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及当期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和分配税额的合计数。
  • 1.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纳税申报企业类型”栏次勾选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2.应填报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问题四、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需要报送哪些材料?答: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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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

  • 2. 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其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的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5. 汇总纳税企业在 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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