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分公司设立当年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跨省分公司设立当年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 所谓“分公司”既是不独立核算盈亏,经营数据均汇总到总公司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
    你问“年末到总公司那里清算,那如果算下来分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然由总公司统一支付税款。
    分公司成立第二年开始在所在地就地预缴税款,预缴税款金额由总公司分配;年末汇算清缴由总机构在所在地进行,分公司不进行汇算清缴。
  • 所谓“分公司”既是不独立核算盈亏,经营数据均汇总到总公司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
    你问“年末到总公司那里清算,那如果算下来分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然由总公司统一支付税款。
    分公司成立第二年开始在所在地就地预缴税款,预缴税款金额由总公司分配;年末汇算清缴由总机构在所在地进行,分公司不进行汇算清缴。
  • 对于跨省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中,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在设立当年不进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于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

  • 一、正面回答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对于增值税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

  • 异地分公司进行纳税的方式,首先是根据分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所进行规定的税务来进行相关纳税。税务人需要在营业执照领取后的30天之内,持相关证据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一般异地分公司如何纳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 跨省在外的分公司如何缴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对于增值税来说,则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公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区别联系是什么?(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

  •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五)汇总纳税企业在 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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