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所缴纳的税款可否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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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清算所缴纳的税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正常经营年度“以前年度按固定比例预缴,今年结算时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如果在补交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不足扣除的,应按照企业亏损处理,不得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如注销当年汇算清缴出现亏损,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9号)规定的方法计算出其在注销前项目开发各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申请退税在所属年度扣除.
应该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企业正常经营年度“以前年度按固定比例预缴,今年结算时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如果在补交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不足扣除的,应按照企业亏损处理,不得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对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
土地增值税清算所缴纳的税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第二条...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确认清算收入的时候,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不能抵扣进项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