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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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主要规定企业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类型的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详细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是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类型的企业发展,提供针对性的税收优惠。该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1.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对于被认定...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有如下之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详细规定了某些特定情况下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一是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所得;二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三是符合条件的环保和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是技术转让的所得;以及第五类是法条中提到的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