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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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有如下之规定: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主要规定企业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类型的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详细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是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类型的企业发展,提供针对性的税收优惠。该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1.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对于被认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详细规定了某些特定情况下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一是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所得;二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三是符合条件的环保和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是技术转让的所得;以及第五类是法条中提到的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全文: 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有如下之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团州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