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如何理解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您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 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谢谢阅读!
  • 法律分析:本条是首次在税法中正式引入免税收入这一概念。现行内资税法和外资税法都未对免税收人进行过规定,只是在一些具体税收政策中规定对一些收入项目免予征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 您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 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个月取得的投...

  • 没有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的规定,是因为股息,红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再征税就是重复征税了,因此不征。如果该股息红利再分给股东的话,那就要征个人所得税了,因为是两个主体。同理,而合伙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身就是自然人性质,所以,自然不能享受免税。画...

  • 解析: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凡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一)因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二)因债务人死亡,在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三)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两年,仍不能收回的。可以作为企业的坏账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税法实施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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