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间

预收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间
  • 1、预收利息的纳税义务时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按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于利息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权责发生制的例外。在确认利息收入时,不能按权责发生制来处理,只能按合同约定,即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年终后5个月内进行)、多退少补的纳征方法。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纳税人在一个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自实际终止日起60日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

    3、“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若征收“消费税”,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若征收“营业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若征收“增值税”,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若征收“资源税”,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若征收“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1、预收利息的纳税义务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按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利息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权责发生制的例外。在确认利息收入时,不能按权责发生制来处理,只能按合同约定,即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

  • 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度)预交,年度汇算清缴。实际上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该项应税收入的时间。一、销售商品类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如果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则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如果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则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如果销售商品需要进行安装和...

  • 银行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当计入财务费用,影响利润总额,所以需要缴纳所得税;2、对于国债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于非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间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

  • 因此,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非营利组织,那么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一、定义:企业所得税,是指对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

  • 1. 增值税:预收账款在收到时即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因为从经济实质角度看,企业已经提前取得了货物销售的一部分收入。所以,预收账款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2. 企业所得税:预收账款同样需要纳入企业所得税的核算范围。虽然这些款项在当年并未完全转化为企业的实际收益,但从财务角度...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