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企业所得税例题答案 十万火急!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准列支=500*8%=40万元,调增所得额=500*10%-40=10万元
2、支业务招待费50万元准列支=5000*0.5%=25万元,且应小于50*60%=30万元,调增所得额=50-25=25万元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共计100万元准列支=5000*15%=750万元
4、全年发生公益性捐赠40万元准列支=100*12%=12万元,调增所得额=40-12=28万元
5、营业外支出的税务罚款为7万元,调增所得额=7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10+25+28+7=170万元
应纳所得税=170*25%=42.5万元 - 应调整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如下:
1.利息=500*(10%-8%)=10万;
2.业务招待费=50-5000*0.5%=25万
3.广告费=100-5000*2%=0万
4.公益性捐赠=40-100*12%=28万
5.列入营业外支出的税务罚款不得扣除
即: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10+25+0+28=163万
公司应交所得税=163万*所得税税率(世华公司所适应的所得税税率)= -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00-80+10+25+28+7=90
应交所得税:90*25%=22.5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列支的利息不得超过按同期金融机构借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所以利息调增10万。
50万打六折是30万,5000万的0.5%为25万,所以业务招待费调增25万。
100万小于5000万的的15%,无调整。
捐赠40万比会计利润100万12%大28万,调整28万。
税务罚款全部不得税前列支。
如果用旧税法计算,请说明,我再列出。 - 1、应当调整的借款利息金额=500*(10%-8%)=10
2、应当调整的业务费=50*.4=20
=5000*5%=250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用调整
4、公益性捐赠调整=40-100*12%=28
5、营业外支出罚款全额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100+10+20+28+7=165
应纳税额=165*25%=41.25 - 1.100+(500*(10%-8%))+(50-25)+(40-12)+7=170万
2.170*25%=42.5万 - 123
一、、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2000-1000+10+1.7+60+10+2-500-300-50-40=193.7万元 二、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调整项目如下: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2、广告费扣除限额=(2000+10)× 15=301.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01.5=98.5万元 3...
因此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100万 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特殊调整项目 其中,国债利息收入是调减项目,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调增项目,因此 调整后企业应纳所得税额=791.5-6+100=885.5万元 4,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企业应纳所得税额*25%=885.5*25%=221...
比例不低于3%企业在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
5月一并计提也是可以的或者6月计提第二季度的所得税,因为所得税是按季度缴纳的,一个季度计提一次也可以,不一定要每月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