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避税的经验

国际反避税的经验
  • 在当今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密切的情况下,发达国家的纳税人往往采取各种避税手段将利润、所得或收益从高税的居住国转移到避税地,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从而使发达国家的税收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因此,主要发达国家对反避税立法工作尤其重视,积累了不少国际反避税的经验。制定限制避税性移居的反避税法规跨国纳税人经常采用从高税国移居到低税国或避税地的手段以摆脱高税国的居民身份,从而免除其对高税国政府负有的无限纳税义务。对此,发达国家采取了以下一些立法措施,包括限制自然人移居的国际反避税措施和限制法人移居的反避税措施。如德国规定,纳税人(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在未来10年内仍视其为国内的税收居民,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制定转让定价法规是行之有效的反避税措施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公司内部之间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因此,要想对这种避税活动给予限制,关键是应坚持“独立竞争”标准,凡是符合“独立竞争”标准的,在征税时就可以承认,否则,要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调整,这样就可以达到防止避税的目的。美国税法在这方面有较详细、明确的规定,已为许多国家所仿效。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利润法。制定防止利用避税地对付避税的法规针对国际避税地的无税或低税的特殊税收政策,一些国家从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出发,分别在本国的税法中制定了对付避税地的法规,以防止国际避税行为发生。各国对付避税地法规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受控外国子公司的相关规定、应税的外国公司保留利润和法规所适用的纳税人等相关规定。其中美国的防范措施规定的最为复杂,也最为典型,如美国的F分部所得。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都有关于对付避税地的法规。制定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反避税法规为了防止本国与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被第三国居民用于避税,绝大多数国家都把滥用税收协定的行为视为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并主张加以制止。他们制定了防止税收协定被滥用的措施,如瑞士制定防止税收协定被滥用的国内法规;而其他大部分国家都选择在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中加入反滥用条款,而且还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具体有排除法、真实法、纳税义务法、受益所有人法、渠道法和禁止法等。制定限制资本弱化的反避税法规资本弱化就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的比重。如果一国税务当局对本国企业的资本弱化状况没有一定的限制,那么该国的税收利益就会受到一定的损害。因此,目前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防范跨国公司通过资本弱化方式来减少本国企业的纳税义务。如美国规定公司的债务/股本比例不得超过 1.5∶1;加拿大规定债务/股本比例不能超过3∶1。此外,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也都有限制资本弱化法规的相关规定,只是各国规定的债务/股本比例稍有差别。加强税务行政管理以防范国际避税要有效地防止或限制国际避税,不仅需要各项税收立法,而且还需要加强反避税工作的税务行政管理。对此,许多国家从以下两方面加强了征收管理,制定了比较严密的税收管理制度。一方面,各国加强国内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以保证各项反避税法规的贯彻实施。各国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强化纳税申报制度、加强会计审计制度、所得核定制度、把举证责任转移给纳税人以及与银行进行密切合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反避税的双边或多边国际合作,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情报交换。

  •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纳税人常常利用避税手段,将利润从高税收的居住国转移到避税地,对国家税收构成威胁。针对这一现象,发达国家在反避税立法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首先,他们制定限制避税性移居的法规,如德国,即使纳税人移居他国,如果仍与原国保持经济联系,未来十年内仍被视为税收居...

  • 因此,主要发达国家对反避税立法工作尤其重视,积累了不少国际反避税的经验。制定限制避税性移居的反避税法规跨国纳税人经常采用从高税国移居到低税国或避税地的手段以摆脱高税国的居民身份,从而免除其对高税国政府负有的无限纳税义务。对此,发达国家采取了以下一些立法措施,包括限制自然人移居的国际反避税措...

  • 国际反避税措施主要包括对自然人和法人的约束措施。对于自然人,一是在限制移居方面,如美国规定,如果一个美国人在移居他国的主要目的是逃避联邦所得税,其在10年内仍需为美国纳税。二是针对假移居和临时离境,英国采用不予承认的方法,如要求提供移居国外的实质性证据。三是防止利用避税地公司积累所得...

  • 其次,我国转让定价法规的完善迫在眉睫,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制定预约定价协议操作规程,明确业务范围,特别是无形资产和劳务的界定,严格处罚违反者,并培养专业反避税人员,加强国际税务合作。虽然无需针对避税地制定法规,但我国可以通过外汇管制手段应对利润转移。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入反滥用条款,防止第三国...

  • 3.限制自然人利用避税地公司积累所得为了防止纳税人利用在国外低税或无税条件下积累所得和财产进行避税,若干发达国家制定了一些有关反避税法律条文。①英国的享有权规定。英国税法中规定,凡是对英国境外 “人”的所得有“享有权”的英国居民,应在英国就享有的国外所得纳税。“享有权”适用于下列情况:第一,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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