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吗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吗
  • 不可以这样做: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这样做完全就是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给一般纳税人,
    购货方拿到票后如果没有拿到税务系统进行比对,就会比对不成功就会发生滞留发票,这时税局就会找开票单位来检查原因啦。
  • 不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销售和购货双方都是一般纳税人的前提下,由销售方开给购货方,购货方可以以专票的税额抵扣购货方自己的销项税。比如购货方本月获取购货发票,发票上标注税金20(进项税),本月销售收入200,发票上标注税金30(销项税),那本月应交税额为30-20=10。
    小规模不能获取专票,获取了也不能抵扣。所以不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开给对方专票。
  • 不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对方是一般纳税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就可以抵扣增值税,如果不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增值税不可抵扣,意味着对方要多缴纳增值税,那对方的成本就提高了。【摘要】
    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就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提问】
    不一定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对方是一般纳税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就可以抵扣增值税,如果不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增值税不可抵扣,意味着对方要多缴纳增值税,那对方的成本就提高了。【回答】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让其 发票。【回答】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回答】
  •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是不可以给他开专用发票的,你可以给他开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两种发票的,没有可以到税局进行发票核定并领购。
  • 不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开给一般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有纳税识别号的,对方一般是需要抵扣税点的
  • 对方是销售方还是购货方?
    如果是销售方,他可以去他的主管税局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是17%的,对于你来说有点小损失。
    如果是购货方,你是不可以给他开专用发票的,不符合规定,虽然你没少缴税,但是由于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不能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到时税局还会找你的麻烦。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 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 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 。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因此,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 专票,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只能 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超出营业范围的应税服务或者劳务,应当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按照征收率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纳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鉴证业、建筑业和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达到起征点的,应当向国税局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按照征收率3%开具。
    如果对方是自然人,不能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自然人出租或者出售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他们可以到税务所代
    开 。
  • 可以,作为一般发票记账即可,不能抵扣
  • 一般情况下购货方是不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有的政策也并为强制规定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以下情况政策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货物、劳务或者应税行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4)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发[2004]136号)。
  •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能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对方是受票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就不能接受增值税专票。
    2、如果对方是开票方、并且属于住宿业、鉴证咨询服务业、建筑业中的期中一种行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其他行业就需要去税务局申请 了。
  • 不行
    因为对方不好抵
  •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是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这样做完全就是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给一般纳税人,购货方拿到票后如果没有拿到税务系统进行比对,就会比对不成功就会发生滞留发票,这时税局就会找开票单位来检查原因啦。

  •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你们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坏处就是税局会请你们去坐坐。这样做完全就是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给一般纳税人,这里面有一个环节就是 的认证,这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开票方开出发票后次月要申请缴税,购货方拿到票后要进行认证,双方的...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象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单位在开具时,有权审核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在要求对方提供全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提供税登证复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资格认证书(或加盖一般纳税人条章的税登证)后,若对方拒绝提供,开具单位有权拒绝开具。若非一般纳税人被开...

  • 这违反了《增值税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查实后,将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处罚的。正确的处理方法:贵公司与购买方去取得联系,让其退回发票,再作废重开。

  • 不能开。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有审核对方是否为一般纳税人资质的权利。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开票信息(全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提供税登证复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资格认证书)(或加盖一般纳税人条章的税登证)。对方拒不提供的,开具单位可以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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