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货方已提供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违反了《增值税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查实后,将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处罚的。正确的处理方法:贵公司与购买方去取得联系,让其退回发票,再作废重开。
- 非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
所以进项税进入相应的费用成本中 - 同意前面的回答,要回来作废。
- 没有多大关系,不是一般纳税人他就抵扣不了
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销货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问题也不是很大,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当普通发 票使用就可以了。可以不重新开具普通发 票,只是次年由购买方作出未认证、未抵扣的说明就可以了。因为购货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发 票不认证、不抵扣,产生“滞留发 票”:由于非一般纳...
只要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能够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那就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没有增值税普通发票,那就去国税局申领,具体程序跟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
9月份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你的主管国税防伪税控系统没有你的档案信息,因此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无法认证。想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首先对方要开具负数发票,由于你方9月份不是一般纳税人,因此不能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按照国税发(2007)18号文件第一...
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尽量不开给他专票。只是对于开票方来说,这样会增加了他们的“滞留票”涉税风险。因为非一般纳税人不用认证增值税专票,所以那张专票本身会变成“滞留票”。所谓”滞留票“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有开票方上传的专票信息,而没有购买方上传的认证信息,导致稽核系统无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开给非一般纳税人的。但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不允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