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向股东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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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定正规借款合同
利息不超过同期贷款利息
如股东为个人,公司支付利息时需代扣代交各种税金 -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准与扣除
签定正规借款合同 利息不超过同期贷款利息 如股东为个人,公司支付利息时需代扣代交各种税金
当企业的借款对象是自己的股东,或者是与企业有其他关联关系的个人进行筹资借款,其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部分是有比例限制的,只有按照符合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2∶1)计算出的利息金额,才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超出比例的借款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若存在股东出资未完全到位的情况,则该企业...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满足两个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一是企业如果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二是金融企业的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5:1,其他企业不超过2:1。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