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由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如何计算征税?

合同中约定由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如何计算征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六、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承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计算并解缴应扣税款。”
  •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承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计算并解缴应扣税款。

  •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二、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一百零四条 ...

  •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七、扣缴义务人...

  • 源泉扣缴是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章主要涉及了征收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首先,第七条强调了扣缴义务人在支付非居民企业所得时,应在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的所得税,包括到期应计入成本和费用的应付款项。扣缴义务人需在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完成税款的代扣与上缴。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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