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的开办费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新办企业的开办费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 开办费,具体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内容。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规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按照不低于3年的时间均匀摊销。但摊销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对于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按照税收规定扣除。 编辑词条 浏览次数:1次 编辑次数:1次 推荐次数:0次 历史版本 打印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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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企业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次性扣除和分摊扣除。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新税法下,开(筹)办费没有明确列为长期待摊费用。3. 企业有权在开始经营的那一年一次性扣除开办费。4. 企业也可以选择按照新税法关于长期...

  • 在具体操作中,支付开办费用时,应以实际支付费用入账: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每月摊销费用时,计算方法为:全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60月(5年)。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这样,企业就可以按照规定合理处理开办费用,既符合会计准则,也满足税...

  •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开办费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遵循会计准则处理。若无新规定,应按照新会计准则执行,将不对损益产生影响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损益产生影响的费用则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因此,企业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需要做好纳税...

  •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办费在计算所得税时,从发生月份的次月开始摊销。按照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从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对于开办费,尽管没有具体规定,由于其属于长期待摊性质,因此按照3年或更长年限摊销是合法的。

  • 新税法对开办费用的处理并未作出明确指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中第九条对开(筹)办费的处理规定:开(筹)办费未被明确列为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按照新税法中的长期待摊费用处理规定处理。但一旦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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