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和税差的问题请行家帮分析指导一下谢谢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朋友,你的问题,有两种可能,我假设你的产品不含税价为100元,现分两种情况具例说明如下,:
一、你不开发票,或开普通发票100元,将货物卖给中间商,我们就针对你这一个业务来讲,中间商不但在税收方面没有利润,在售价上也不赚钱。因为,中间商加17%,以含税价117元卖出去,售价中的17元正好是销项税,而这时中间商的销项税为117÷117%×17%=17元,要交给税务局,就销售而言,中间商的净现金流量仍为100元,正好等于进货成本。
如果不单纯看你这一项业务,而综合起来看,中间商是有利可图的。因为,中间商生产的产品跟你的应该是一样的,则他可能用他自购材料的进项去抵扣,能抵扣多少,他就赚多少。
这种做法存在涉税风险,中间商生产的产品如果跟你的产品是一样的,风险较小,但也是不合法的。
二、你如果开了发票给中间商,但你只收了不含税价(即你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了103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中间商,而你只收了100元;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开了117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中间商,而你只收了不含税金额100元),则你开了多少税,中间商就可以赚多少利润,计算方法同上。 - 中间厂家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开不出17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你的信息有误?
如果能够开17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那这17个点他都要交增值税,他有多少利润空间取决于你这边给他开什么发票,也就是他的进项税能抵扣多少,或者你给他返利多少。举个数字的例子,你100块的货卖给他,他再100+17快卖出去,并且交17快增值税(这时候他其实是平价卖出去的,因为加的17块他都要交税),所以如果他没有进项税抵扣(也就是你无法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的话他是没利润的,除非你再额外返利给他。
如果他确实是小规模纳税人,开的是3%的普通发票,但是开票金额仍然加价17个点的话,他是有利润的。还是举数字例子,你100块的货卖给他,他加17个点开普通发票,也就是开票金额117块(其中含税3%),也就是说他卖出去的实际价款是117/(1+0.03)=113.59,他要交的增值税3.40,他的利润是13.59%。 - 你这中间厂家是小企业什么意思,是小规模纳税人么,小规模是开不了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他按17%加税的话,那他能赚到不含税货物的14%的税款差额
- 根据我国相关税费管理条例规定:中间商对于税收不存在赚取税费,中间商是代扣代缴,我国纳税企业分为小规模纳税和一般纳税人,前者不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0.17。祝顺利
一、你不开发票,或开普通发票100元,将货物卖给中间商,我们就针对你这一个业务来讲,中间商不但在税收方面没有利润,在售价上也不赚钱。因为,中间商加17%,以含税价117元卖出去,售价中的17元正好是销项税,而这时中间商的销项税为117÷117%×17%=17元,要交给税务局,就销售而言,中间商的净...
增值税是由买家承担 销售商品是销项税 向买家收取, 采购商品是进项税 支付给卖家,商家实际缴纳的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 商品100元不含税,如果你不要发票 那么就100元,如果要开发票 那么开票时就要多加17元作为税,如果不问消费者来收,那商家自己就要付了。
含税收入/(1+0.6%)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0.6%就是你要交的增值税额.
通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买的所有废钢铁都可以按正常的手续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虽然名义税负很高,但按现行财税政策,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
1、税收问题,现在是改为缴纳增值税,没有营业税了,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3万元以内,季度9万元以内是免税的。2、公司成立是应该有会计的,但是前期业务少,可以找一个兼职的会计(最好熟悉本地区业务的),营业额无论多少,每月或季度都需要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