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里的所得税和利润总额怎么填写?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2010年1月份至3月盈利10000,那3月份的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是填10000。
所得税是填10000*25%。
然后到了12月份第四季盈利了20000,那12月份的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本月数填20000、所得税本月数填20000*25%。本年累计填1-12月的利润总额和所得税。 -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为负数的话,所得税费用为0。但需注意的是:按税法规定,在后续经营的5年内可作纳税调整.利润表中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销项,进项增值税的余额(差额)才是应缴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根据应交税金来计算的,其中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维护等明细科目,属于地方税种,因地域不同各有差别,一般在10%左右。详细税目和税率须咨询税务部门。
所得税是依据利润来的,税率为25% - 您好亲,您所问的“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怎么填”为您提供的答案如下:
1、期末结账后,打开总账。
2、查询“所得税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
3、打开利润表。
4、将查询结果填入“所得税”项目的“本月数”栏目中。
5、本年累计数自动计算,计算结果应该与“所得税费用”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核对一致。
扩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关于实际利润额的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来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按月度或者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利润表时,经常遇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确定的实际利润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不准确.
2.年终汇算清缴时,遇到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不作账务调整.
3.年度利润表中填报的所得税费用不正确.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 麻烦请给我一个赞,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 [大红花][大红花][大红花]🙂【摘要】
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怎么填【提问】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五分钟给您答复,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您好亲,您所问的“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怎么填”为您提供的答案如下:
1、期末结账后,打开总账。
2、查询“所得税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
3、打开利润表。
4、将查询结果填入“所得税”项目的“本月数”栏目中。
5、本年累计数自动计算,计算结果应该与“所得税费用”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核对一致。
扩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关于实际利润额的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来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按月度或者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利润表时,经常遇到三个方面的问题:
1.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确定的实际利润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不准确.
2.年终汇算清缴时,遇到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不作账务调整.
3.年度利润表中填报的所得税费用不正确.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 麻烦请给我一个赞,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 [大红花][大红花][大红花]🙂【回答】 - 3月份的利润表数字是10000
所得税计算也是按年的,就是10000*25%
利润表中的数字都是当年的数字,记住这点就行了。
本月指的是当月,本年累计指是1-当月的数字 -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为负数的话,所得税费用为0.但需注意的是:按税法规定,在后续经营的5年内可作纳税调整.利润表中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即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是损益(费用),没有缴纳的所得税则是资产和负债,这个所谓没有缴纳的所得税不是一二句话说得清楚的。
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是包括所得税的,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才是净利润,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1、利润表中的所得税=(会计利润(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项目-纳税调减项目)×适用税率(25%/20%/15%/10%)。2、所得税,是指对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总称。有些国家以公司为课税的称作企业课税,这经常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收入税,或营利事业综合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利润总额为负数的话,所得税费用为0.但需注意的是:按税法规定,在后续经营的5年内可作纳税调整.利润表中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010年1月份至3月盈利10000,那3月份的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是填10000。所得税是填10000*25%。然后到了12月份第四季盈利了20000,那12月份的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本月数填20000、所得税本月数填20000*25%。本年累计填1-12月的利润总额和所得税。
利润总额是10000 所得税是10000×25 利润表都是一段时间的,所以你记录期间发生的利润,年末的时候你税前会计利润就能够出来了 ,因为你上年是亏损的,那么你可以用今年的税前利润补亏,补亏过后你还有利润就要交所得税了,同时不要忘了把去年或者以前年度你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你就算出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