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纳税调整增加额应作何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纳税调整增加额应作何会计处理?
  •   汇算清缴时,如果对企业的调整项目(调增、调减)是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的差异所引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调整是不必要做任何会计账务调整的;如果是会计人员做错了分录引起的,还是要做分录调整的。

      你公司的利润总额虽然是-1000元,但所得税并不是按利润总额来计征的,而是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是500元,那么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应该是18%,则应交所得税额=500*18%=90元,分录:
      借:所得税 90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90
      所以,你公司的本年度会计税后利润是:-1000-90= -1090元

      在实际工作中,本年度的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都是在次年年初的1-6月份进行,这个时候会计账务已经结账封死,对调增而补缴的所得税要按这样来做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 90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90
      这时你公司本年度的损益表上体现的利润还是 -1000元

      纳税调增的1500元不需要再做会计账务调整了。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报表,该表并不能反映出企业单独某一时期的利润盈亏情况,这是损益表反映的内容。

      损益表的企业利润是按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不管税法上做任何的纳税调整,也不调整会计利润。

      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是根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余额填写的。也就是上年未(本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 与“本年利润”账户余额的合计数,所以并不是反映亏损1000元,更不是反映盈利500元了。

      你做的分录是正确的。不管是挂“所得税”还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只对损益表有影响,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的结果还是一样的。
  • 企业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对纳税调整额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题中,假设适用税率为18%的话,则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仍旧保持为-1 000元,但在计算税款时,应交企业所得税 = 500 * 18% = 90元。再假设使用应付税款法,计提税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9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90元
    因此,企业当年净利润 = -1 000 - 90 = -1 090元。

    当然,如果在纳税调整中,包含有调整会计差错的,则对于会计差错本身,还是应当进行会计调整。

    关于补充问题。

    1。关于会计处理问题。

    如果在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年度的会计帐务已经结帐,且该年度未确认过所得税费用,也就是说,汇算清缴计算出来的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应当全额计入会计帐目的。这样的话,补充问题中的三个会计分录是正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会计分录计入2005年帐簿,但分录1和分录3应当调整2004年资产负债表中相关的年末数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相关的本年数,同时,还应调整2005年资产负债表中相关的年末数。调整方法:以原报表为基础,按照分录1和分录3的会计科目调整相关报表项目,其中,题中“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当作为“所得税”科目处理。

    另外,分录2应当作为2005年发生的业务,无需调整相关报表。

    2。关于2005年资产负债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问题。

    经过上述报表调整,在2004年无上年未分配利润情况下,题中2005年资产负债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金额,即为2004年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公式:

    2004年利润总额-1 000 - 2004年所得税费用90 = 2004年实现的净利润-1 090元。

    如果你在调整报表后,2005年资产负债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等于-1 090元的,则一般可以认为报表调整无误。
  • 如果是在04年底结账前调整的,应按500元的33%交所得税,如果是04年已经结完账,是在纳税调整时调增利润的,也应按500元的33%交所得税,但所交税金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即: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然后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利润分配中去,即: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样就行了
  • 第一项会计分录完全正确。对于纳税调整增加额1500元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在2005年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一项,期初数显示的仍是亏损1000元。期末数按当期总帐的“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帐户的余额合计数填列。
  • 真命乞丐和acco125125两位朋友的答案大致差不多,就是有一点不一样。
    对于2004年账务已经封死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来调整。
    真命乞丐的答案是对分录1和分录3也不必要调整2004年的相关报表了,如损益表。
    acco125125的答案是还要调整2004年的报表。答案中没有说明要调整账簿。也就是说账簿不调整。(账封死了也调不了了)
    271337238朋友的答案文字不多,其实上是和真命乞丐是一样的,只是税率错了。应该是18%。
    acco125125朋友的做法会形成会计报表和会计账户不相符(账表不符)的。
    所以,我个人还是比较同意真命乞丐的做法。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调整项目(调增、调减)源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差异,无需进行会计账务调整。若为会计人员错误分录,则需更正。公司利润总额为-1000元,所得税则依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调整后为500元,适用税率18%,应交所得税额为90元。会计处理分录为:借记所得税90元,贷记应交税金——应...

  • 实际工作中,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常于次年年初的1-6月进行。若需补缴所得税,应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90元,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90元。此时公司损益表上体现的利润仍为-1000元。纳税调整增加额在会计处理上无需再做调整,因其影响限于所得税计算层面。...

  • 汇算清缴时,如果对企业的调整项目(调增、调减)是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的差异所引起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调整是不必要做任何会计账务调整的;如果是会计人员做错了分录引起的,还是要做分录调整的。你公司的利润总额虽然是-1000元,但所得税并不是按利润总额来计征的,而是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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