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央,地方分享比例是60和40,是哪个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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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
(二)分享比例。2002年所得税收入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2003年所得税收入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2003年以后年份的分享比例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再行考虑。
自2003年执行企业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至今,尚未发文改变。 - 《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2003年11月13日国务院国发[2003]26号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实施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增加了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所减缓,改革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深化改革,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继续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扩展资料
各税种中中央与地方共享比例及内容: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50%,地方政府分享50%【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比例调整至50%:50%】
2、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所缴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 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和40%的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款项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地方共享税 - 《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深化改革,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继续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从2002年1月1日起,打破按隶属关系和税目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变成了共享税。
对2002年的所得税增量,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对2003年以后的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中央增收的收入主要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缩小地区差距。
扩展资料:
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比例
一、中央固定收入: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中央地方分享收入
1、增值税:中央地方按50%:50%(营改增以前是75%与25%)
2、营业税(营改增以前的规定):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个人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5、资源税:除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之外,全部归地方。
6、城建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6%、其他全部印花税,归地方。
8、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归地方。
参考资料来源: 政府网—《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 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地方共享税 - 《国务院关于明确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的通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深化改革,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继续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从2002年1月1日起,打破按隶属关系和税目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变成了共享税。
对2002年的所得税增量,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对2003年以后的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中央增收的收入主要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缩小地区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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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深化改革,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比例继续按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执行。
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中央政府分享的比例为60%,地方政府分享的比例为40%。在企业所得税中,中央政府可以再将一部分比例分配给省、县,并留成一部分比例给乡财政,一般在10%至15%之间。而在增值税中,中央政府留成的比例为75%,乡财政留成的比例在5%左右。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配40%和中央分配60%。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之一,其分配比例是:中央占60%,地方占40%。这种分配比例的设定旨在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促进国家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在国家层面,中央政府所得占比60%,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级的公共事务和宏观调控,以...
企业所得税的分成比例为中央百分之六十,地方百分之四十。企业所得税入地方库的40%,省、市、县区的分配比例各地不尽相同,由省政府统一制定分成办法和分成比例。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之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银行总行及各保险总公司,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
40比60。根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得知,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为,地方分配百分之40,中央分配百分之60。企业所得税是对 境内的企业和别的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别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