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如何解决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概念模糊且缺乏一致性
    所得税会计准则没有对其概念的具体、清晰的阐述和解释,只有对具体准则的明确表述。这让人们很难琢磨所得税会计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不仅没有对所得税会计做具体的解释,其他相关概念即使有所赘述也是晦涩难懂。例如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回收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缴纳所得税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都是计税基础,但是对这两者的定义不在同一个角度上,语言运用就像是臭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且没有逻辑性。所以,整个准则读起来是生硬的,理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差异过多缺乏平衡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由财政部制定的。因此,《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法律地位要高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前者是对宏观方面的征税情况的考虑,而后者是对微观方面的行为的规范。所以,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是有很多差异的。在制定准则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如何平衡它们之间的差异。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并没有考虑到与税法的平衡。它只是一味地强调会计准则的技术特征,使得税法和会计之间差异过多,对基层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三)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企业缺乏应用动力
    我国目前还处在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因此所得税会计准则只要求在上市公司实行[1]。在这样的情况下,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中小企业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由于中小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就是纳税,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简便容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大型企业在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择上,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少数人会选择债务法。国有企业在所得税会计方法的选择上,同样是应付款税法占据半数以上,其次是递延法,少数人会选择债务法。这表明大部分企业都更愿意理解和接受应付税款法。那些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企业多是上市公司为了遵照规定。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贸然行进,只会提升企业转变的成本。
    (四)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低
    制约我国会计发展的瓶颈是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我国当前会计人员素质现状令人担忧,首先,会计人员只是结构失衡。其次,业务素质较低。再者,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最后,法制观念淡薄。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能够理解并有效执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会计人员还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对于纷繁复杂的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要能作出及时判断。
    税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执行过程中,同样不可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指导有利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然而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很少有懂得会计和税法的专业人员,更别说对会计和税法的使用。这使得企业面临所得税处理上的问题时,无法及时得到税务部门的解决和建议。
    二、完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对策
    (一)相关概念的一致性
    首先要明确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概念,且不可含糊其辞,应该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完善其他相关概念时,应尽量使用专业术语进行堆砌,更不可生搬硬套他人的做法,借鉴别国的相关表述时应结合我国的实际具体情况,作出符合国人能正常理解和接受的定义。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概念,可以给出通俗易懂、内在逻辑一致的表述[2]。还是拿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来说,它们其实就是税法上的资产和负债的概念,在收付实现的制下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就是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这样定义与全责发生制下的资产定义和负债定义相对应,不仅通俗易懂,还能防止混淆。
    (二)合理处理税会差异 激励企业自发利用
    平衡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和使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税务机关的研究人员要加强与会计研究人员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只有二者共同研究探讨,才能实现对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的协调。在不可平衡的情况下,可遵循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原则,如对重要的差异采用纳税影响法,对不那么重要的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3]。
    (三)提高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素质
    在信息化时代,会计人员首先要有会计信息化的观念。其次,从业资格证是前提,这是对会计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此外还要还应增强对审计、财政、金融、税法、经济管理、法律、外语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以便及时掌握国内外会计相关方面的动态,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
    税务人员同样也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懂得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运用,熟悉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这样,在面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时,税务人员就能够及时给出建议,及时处理问题。

    综上所述,所得税会计准则在执行过程中还存有一定的问题,如基本概念模糊且缺乏一致性、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差异过多缺乏平衡、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企业缺乏应用动力、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低等。因此,在完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对策方面,首先就是相关概念的一致性,其次是合理处理税会差异激励企业自发利用,最后是提高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素质。
  • 因此,在完善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对策方面,首先就是相关概念的一致性,其次是合理处理税会差异激励企业自发利用,最后是提高会计和税务人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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