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行业老项目需要在国税备案吗,如需备案都需要带什么资料啊?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老项目需要在国税备案吗,如需备案都需要带什么资料啊?
  • 选择按照简易征收需要备案,不选择简易征收不用备案。
    一、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应在2016年5月30日前填报《营改增老项目备案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对工程项目或合同较多的,可以采用清单的形式进行备案。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无需办理许可证的无需提供)
    2、开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订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或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纳税人提供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同时按照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扩展资料:
    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
  • 1、营改增后建筑行业老项目是需要在国税备案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或建筑业工程合同签订并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或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建筑工程项目登记。
    纳税人提供异地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同时按照上述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2、需备案都需要带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无需办理许可证的无需提供)。
    开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选择按照简易征收需要备案,不选择简易征收不用备案。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应在2016年5月30日前填报《营改增老项目备案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对工程项目或合同较多的,可以采用清单的形式进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建...

  • 要提供施工许可证或建安合同

  • 跨县区建筑安装必须有外管证 ,没有回机构所在地国税办理。

  • 详细解释如下:一、营改增老项目的定义 营改增是我国近年来实施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措施,旨在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前,已经存在许多正在进行的项目,这些项目即为营改增老项目。一般来说,这些老项目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已经开工或者已经签订了合同。二、营改增...

  • 前言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营改增"。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建筑企业要从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面临完全陌生的税收环境,建筑业如何做好营改增平稳过渡,税负只减不增。现将过渡期政策整理如下:一、征税范围二、纳税人及其划分标准三、计税方式注: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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