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指示你做虚假财务报表财会人员如何处理,违反了何种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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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 那要看你的财务报表是作何用途,有些是不违法的,有些可是违法要坐牢的。
首先是对直属上司追究责任,然后对会计,但是老板如果有后台,一但有什么问题,一定会把责任推给会计,但是做会计的没有不做假账的,给自己留个后路,自己一定要有底。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如果你是违反会计法被迫做报表,在领导的要求下非法篡改财务凭证或报表,也要承担法律责...
《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单位负责人”具体是指哪些人,本条没有列举。由于这个问题直接涉及对“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认定,为了便于执行,本法第五十条对“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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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是已公司法人的身份去借的,经办人责任不大,当然这种事还是远离为妙